您好。个人碧桂园上城南区地下车位契税已经缴纳近1年了,但一直没有能取得产权证,请问是什么原因?请问业主能自行办理吗?如果能,请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如果个人业主不能自行办理,那我们需要寻求哪个单位机构才能办理?
尊敬的网络问政群众:
您好!关于您提出“关于碧桂园上城南区地下车位产权证问题”的问题收悉,答复如下: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自治区编办转发<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46号)及《贵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贵编[2014]85号)等文件规定,不动产登记的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发证等属于不动产登记的职责,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承担;不动产(房屋)的交易、确权、纠纷调处等其他管理和监管职责仍由原行业主管部门承担;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等规定,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因买卖等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转移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申请材料包括: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买卖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3、完税凭证;4、不动产权属证书;5、预(现)售合同;6、已经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7、是否按揭贷款购房(付款证明);8、不动产测绘材料 (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宗地图》、《房产分户图》)。我局承诺,对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新建商品房(车位)登记,限时0.5个工作日办结。如开发企业不按合同履约,不属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范围,建议群众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或向相关管理和监管职能部门反映。
办公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高铁综合客运枢纽(贵港站西侧)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若有不明之处,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775-4568421。
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