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桂平市幸福家园二期业主已经有不动产证在手,以前都可以正常过户的,现在突然被限制过户。从上次向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咨询得到以下答复: 自然资源局答复:您好,关于您在网上提出的问题,我局作出答复如下: 桂平市幸福家园二期小区因该小区土地因开发商问题被法院查封,造成不动产登记系统在房地一体数据关联的情况下没法调取房屋数据,所以暂时不能过户,现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与法院沟通讲明情况,待法院解封后,该小区的业主即可正常过户。 请问:业主已经有不动产证在手,拥有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至于开发商自己的问题为什么要限制了业主的权利?这样随便限制业主的权利,合法吗?开发商的问题为什么能够牵连到业主?这明明就是开发商自己的事情,关业主什么事?望得到合理的解释。尽早解除限制,还业主权利。谢谢
网友:
您好!你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向我院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作答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桂平市幸福家园二期土地为登记在广西联讯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不动产,即广西联讯置业有限公司为该地使用权人。后广西宛然投资有限公司与桂平市安盛贸易有限公司、平南县联讯贸易有限公司、广西联讯置业有限公司因追偿权纠纷诉至本院,本院于2022年6月22日依法予以立案,该案由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原告广西宛然投资有限公司胜诉的终审判决,于2023年1月11日发生法律效力。因桂平市安盛贸易有限公司、平南县联讯贸易有限公司、广西联讯置业有限公司未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广西宛然投资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请求查封广西联讯置业有限公司名下桂平市幸福家园二期土地,本院于2023年4月6日依法予以执行立案和并于2023年10月20日予以查封该土地。
收到你的反映的问题后,本院将综合研判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该土地的权属情况后,依法予以处理,请你耐心等待,感谢你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桂平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