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贵港融创九棠府是否有资质收取2.2元/平方米物业管理费,部份楼栋烂尾那么久,地下室多年未交付,小区相关设施跟不上或不完善、楼宇设备设施(如照明灯坏了好久也不修)、物业服务差等问题,是否有资格收取2.2元/平方米物业管理费?
贵局有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比如:管理平方数、服务质量、管理人数、绿化面积良好平方数、设备设施数损坏数,达到什么的条件才可以收取相应等级的物业管理费?相关收费是不是要规范起来?
而不是看买房时签的物业合同,人家是一个公司有专职律师,相对于公司我们只是个人,是单独的个体,弱势非专业人员,公司设计的合同什么的,因为我们是非专业人员很容易掉陷阱。
网友(xdpc):
您好!现就您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贵港融创九棠府物业费》的网贴,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据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管局核查,业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对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及电梯使用费等相关收费均有约定。贵港融创九棠府小区属于普通住宅小区,实行市场调节价标准收费,并于2019年11月8日在贵港市住建局审批备案(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贵物服备字【2019】第033号),且在售前现场也进行了收费标准公示,并列写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品房房买卖合同(预售)》(GFGX-2019-0001)内第九章第二十二条《前期物业管理》条款公布收费标准,明确物业收费计费方式为包干制和具体收费标准,贵港融创九棠小区于2022年起陆续交付业主使用,至今按照贵港市住建局核准备案的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执行,依据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关物业服务和标准收费,就该事项监管部门目前暂未发现存在乱收费行为。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