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低保家庭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 提问人:甘乐
  • 受理单位:医保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4-11-11 13:11
  • 本人家庭是低保户家庭,每年我们家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都是交由村里的大队干部帮我们缴纳的,前几年一直缴纳和普通家庭一样的费用,去年大队干部才告知我们低保户只需要缴纳其他普通家庭一半的费用,我们家以前缴纳多余的费用,以后会退还回来,我只是想请问这笔退款大概会在什么时候拨下来,只是想知道一个大概时间,还有为什么退那么一点钱要等那么久?

医保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4-11-20 15:11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医保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4-11-20 15:11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广西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5 号),城乡低保对象按其个人应缴费金额的60%给予定额资助。由于咨询人未提供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信息,暂时无法查询资助参保发放情况。

    如有需要,后续可电话咨询民政认定地相应的医保部门。港北区:0775-4256323;港南区:0775-4206906;覃塘区:0775-2776810;桂平市:3394566;平南县:7836013。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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