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一人多户,注销户口事宜

  • 提问人:od_
  • 受理单位:公安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4-11-16 20:11
  • 尊敬的公安同志:

           父亲是65年出生于广西贵港,但因年幼遍便外出打工,而后基本都是居住生活于广东地带,并且在广东属地办理了户口及身份证,但是那时候在广东地区办理新户口时并未得知有旧户口在广西贵港,所以一直都不知名下持有双重户口,直至近期有查询户口后才得已知晓。

            现在想向公安同志咨询,因为父亲这么多年来所有的人事关系,身份证件等等重要事项都是在广东及用的广东户口,想问能否申请注销广西贵港的户口?通过什么渠道进行注销申请以及需要提供哪些申请资料。




    望盼予以解惑。

    谢谢。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4-11-18 16:11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4-11-21 10:11

  • 网民朋友:

    您好,关于双重户口,公安机关历来坚持“去伪存真”原则,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户口,应予以保留;经调查核实,凡来历不明、依据不足、违规办理的户口应予以注销。当长期使用的重复(虚假)户口注销后,公安机关应依规出具重复(虚假)户口注销证明,为居民办理其他社会事务提供方便。

    不详之处,可拨打贵港市公安局户政管理科电话0775-457221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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