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消费(饭店吃饭)结账时的账单是不是已经默认含税了。结账开发票时若商家说菜单价是不含税价格,要另外交税钱。另外单独收税钱是否合法合规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十九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因此,商家为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是增值税的纳税人,您可要求商家(收款方)为您开具真实、合法的增值税发票。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税费政策宣传和辅导,感谢您对税务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