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生长激素

  • 提问人:廖玉琴
  • 受理单位:医保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4-12-04 16:12
  • 我女儿患特纳综合症身材偏矮3岁开始打生长激素,开始一个月3000左右,现在随着年龄和体重增加费用随着增高,实在负担不起了,但女儿患特纳综合还有性发育不全之类,这个我们无能为力但想办法让她不你们矮小,所以想问一下重组生长激素什么时候能金医保,这样能帮我们减轻负担。

医保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4-12-05 11:12

  • 亲爱的网友您好!您提的问题我们正在受理,请耐心等待!

医保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4-12-09 16:12

  • 一、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桂医保发 [2023] 46号),人生长激素(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剂目前已纳入医保目录,属于医保乙类药品,其医保限定支付范围为“限生长激素缺乏症”。且人生长激素(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剂也纳入广西门慢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药品目录范畴。

    生长激素缺乏症的城乡居民参保患者使用重组人生长激素,住院时可以按住院相关待遇医保报销;门诊使用时,已进行门慢备案为“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的,可以享受门慢待遇报销;不能认定为门慢病种的,则按门诊统筹报销(限额300元/年)。

    如有疑问,请致电贵港市医保中心医疗待遇科(0775-4571129),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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