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原桂平糖厂的职工,之前在原住户手上购买了第一生活区9号楼201房,前几年在处理拆迁补偿时,原住户以房子不是转让为由,向厂拆迁办提出要回房子的请求,拆迁办小组领导多次沟通无果,要求我们自己处理。后来经法院一审和终审,判定转让协议有效,房子归属我本人。当我去拆迁办办理补偿手续时,被告知糖厂拆迁项目已经暂停了,无法进行拆迁补偿。
请问领导拆迁的补偿款项不是做为一个项目总体拨下来的吗?像我们这种有争议要处理的房子,争议处理清楚后,却又无法得到补偿的,应该怎么处理?
谢谢!
网友myhome_ayw您好!您提的“桂平糖厂棚户区第一生活区拆迁问题”。经向市城投公司和糖厂拆迁办了解,现答复如下:
一、由于该项目相关参建单位正在处理内部问题,待处理好相关问题后项目才可复工建设。
二、关于拆迁补偿问题。经了解,由棚户区改造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发放,目前资金尚未到位,因此暂时未能支付到拆迁户账户,需待资金到位后方可支付。
桂平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