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园小区晚上22点45分仍噪音施工

  • 提问人:贝吉塔
  • 受理单位:港北城市管理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4-12-08 22:12
  • 苏园小区于2024年12月8日晚上22点45分依然在噪音施工,此前也跟相关部门反映,但是效果不明显。目前已严重给周边居民带来困扰,希望有关部门能真正解决一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惩戒,希望落到实处,以人为本,谢谢。

港北城市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4-12-09 15:12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港北城市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4-12-18 17:12

  • 网友“贝吉塔”

    您好!您反映的苏园小区晚上22点45分仍噪音施工”的情况已收悉,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安排工作人员2024年12月11日8:57分到达现场检查。施工方为广西贵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苏园项目),工地当时正在进行钻桩、浇筑混凝土施工作业,群众所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我局已对工地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工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时间施工,并下发施工注意事项告知书我局已对工地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停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制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午间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时段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根据上述条例,建筑施工噪音污染应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管理。但根据《中共港北区委员会办公室 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北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规定,建筑施工噪音污染行政处罚工作移交港北区城市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感谢市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非常满意: 0      满意:0      基本满意:0      不满意:0     

网友评论

发布评论


  • 版权所有:贵港日报社 贵港市网信办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技术支持:贵港新闻网管理中心
  • 桂ICP备1200372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510820090001     贵公网安备450802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