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年11月12日向贵单位询问关于“西山村原14、15、16生产队回建地问题”,贵单位回复如下:
群众您好,您反映的三产用地是要由桂平市自然资源局进行规划落实,我镇才能根据规划情况安排分配,但目前我镇也仍未收到相关三产用地规划方案,所以也难以安排分配,我镇也会对此向桂平市自然资源局进行督促。给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
于是我于2024年11月25日向桂平自然资源局询问关于“西山村原14、15、16生产队回建地问题”,桂平自然资源局回复如下:
网友你好!提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桂平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8年第八次例会纪要,原则同意将西山新山门未安排落实的西山村第7、14、15、16、18 生产队和村委三产用地选址调整到白兰片区总用地约42亩。
根据《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明确我市城建项目三产用地拆迁回建地办理程序及有关要求的通知》(浔政发〔2014〕20号)的文件要求:“项目回建地由乡镇政府指导生产队提出回建地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拆迁政策依据、拆迁协议、拆迁户数、回建地面积、意向选址位置、建设方式等),村委确认,乡镇政府确认,项目指挥部确认。”需由乡镇政府按照文件的有关要求和程序提出项目回建地申请,我局核实用地规划情况后按要求提交自然资源委员会审定。
此复。
请问西山镇政府,关于西山村原14、15、16生产队回建地问题,贵单位是否有人跟进这个事,毕竟这么多年了,乡亲们还是想要个结果的!!!
群众您好,经我镇向新山门项目部进行了解,虽目前三产用地初步规划在白兰片区,但现白兰片区地块的征收工作尚未完成,无法进一步开展落实。后续白兰片区地块完成征收工作后,西山村14、15、16队生产队即可以生产队的名义向我镇处遗办提出三产用地申请,由我镇汇总整理相关材料后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