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网友农村便利店: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2.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提交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承诺书,以及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因继承发生经营者变更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等继承证明材料。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已备案的家庭成员内部变更经营者的,仅提交变更后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变更经营者的姓名、住所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经营者姓名变更证明(身份证号码一致的无需提交,只需提交新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居住证复印件。
3.办理变更登记,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辖区咨询电话
港南区江南街道咨询电话:0775—4325681
港南区江南工业园区咨询电话:0775-4329829
港南区八塘街道咨询电话:0775-4772009
港南区湛江镇咨询电话:0775-4709404
港南区东津镇咨询电话:0775-4891971
港南区木梓镇咨询电话:0775-4692020
港南区新塘镇咨询电话:0775-4762009
港南区瓦塘镇咨询电话:0775-4891917
港南区木格镇咨询电话:0775-4712034
港南区桥圩镇咨询电话:0775-4704315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贵港市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