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范围注册

  • 提问人:123ai
  • 受理单位:港南卫健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4-12-16 14:12
  • 你好,根据《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市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进行注册。根据《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临床类别多专业注册规定的通知》(桂卫医〔2002〕21号),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同一类别3个以下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1、必须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者;2、应当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含经批准承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个体或联合诊所)执业,并且具备3年以上临床诊疗工作经历者。

    问题1:为什么港南区只能注册1个专业,而其他邻市、隔壁县可以注册3个? 

    问题2:国家颁发和广西卫健委办法的文件明确表示具备条件者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进行注册,而港南区一刀切表示只能注册一个,不问缘由,不问是否符合条件,回答的是根据港南区文件来办事,请问:港南区的相关文件在哪里查看,依据是什么?

港南卫健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4-12-17 16:12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港南卫健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4-12-25 11:12

  • 网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港南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临床类别多专业注册规定的通知>》(桂卫医〔2002〕21号)文件的规定开展医师执业注册工作。该文件规定,必须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同时应当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经批准承担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个体或联合诊所)执业,并且具备3年以上临床诊疗工作经历者。具备上述条件者,方可申请同一类别3个以下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2、港南区卫生健康局严格执行《卫生部 中医药局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1〕1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临床类别多专业注册规定的通知>》(桂卫医2002〕21号)文件的规定开展医师执业注册工作,不存在一刀切的情况。

    感谢您对港南区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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