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值班无补休补贴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机关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个值班人员在值班室进行12小时的值班,过后没有给予补休和补贴(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 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请问该局的值班时间安排和过后无补休补贴是否有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或文件依据?若无依据,该单位的值班安排是否合法合规?
您好!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节假日值班和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补休。如仍有不明事宜,可拨打中共贵港市委员会组织部电话进行咨询:0775-4560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