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问下桂平市区的户口,如果想转回桂平农村的户口需要什么手续?农村里有老宅,有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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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居民迁往农村地区落户的情形
1.夫妻双方实际共同居住在农村地区,其中一方户口在农村地区,另一方申请投靠落户的,经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可登记在农村家庭户,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2.未成年人的父母(含继父母养父母,下同)其中一方户口在农村地区,申请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的,经派出所核实后可登记在农村家庭户。
3.广西农村籍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或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因未落实工作单位申请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回原籍落户的,经派出所核实后可登记在原籍农村家庭户。
4.广西农村籍大中专院校学生,因退学或肄业申请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回原籍落户的,经派出所核实后可登记在原籍农村家庭户。
5.符合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农村籍大学生“来去自由”落户政策的广西农村籍大学毕业生,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落户的,经派出所调查核实,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可登记在原籍农村家庭户。
6.居民本人已从城镇返回原籍农村居住,在原籍地有合法稳定住所(本人持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村民住宅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落户的,经派出所调查核实,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可登记在已建成并入住的房屋所在地址,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7.广西籍农村居民在农村地区另有合法稳定住所(所持证件要求与第6点相同),申请将户口迁到合法稳定住所的,经派出所调查核实,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可登记在已建成并入住的房屋所在地址,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 8.广西籍农村居民以结婚为由迁往广西区内农村地区,离婚后实际已返回原籍地居住,本人申请将户口迁回原籍落户的,经派出所调查核实,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可登记在原籍农村家庭户,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