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榭里花园天地楼违法加高未拆除 西江农场香榭里花园天地楼加高违建为何不用拆除? 下面是你们上次的答复,已经明确是违建行为了,又过去几个月了。却没有下文!!?难道不用处理了。我们旁边都看着,如果是这样,我们装修也打通楼顶加盖个小房间吧,到时候别厚此薄彼,标准不一啊! 下面是原话。 “关于违规加高的问题,贵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执法人员于4月16日到现场核实,该小区18栋04、05号业主于2023年8月加建的两个房间已于2023年9月拆除完毕。现反映的18栋存在违规加高的问题是一个约7平方米的电梯机房。该电梯机房未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范围内,属于违法建设行为。针对此行为,2024年4月16日,贵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已向业主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进行制止。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此线索已移交港北区自然资源局处理”。 2024-08-21得到自然资源局的回复如下:依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7月19日印发的《关于调整贵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贵编办〔2024〕39号)“同意将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职责下放城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35名划转城区:港北区 15名、港南区 10名、覃塘区 10名。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5人划转城区:15人划转港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0人划转港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自然资源局承担开展执法指导、监督所辖县(市、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以及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等职责”等有关规定,港北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含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已移交至区城市管理局。 然后港北城管局于2024-09-25回复如下:依据中共贵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7月19日印发的《关于调整贵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贵编办[2024]39号)和《中共贵港市港北区委员会办公室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港北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港北办发[2024]1号)有关规定,目前我局在改革阶段,职能未定,根据目前我局职能,我局暂无法认定违建职能,建议投诉原单位认定。望群众理解。 请问能以机构改革为由互相扯皮踢皮球吗?这从开始件事反映至今一过去一年多了。不了了之吗!!明明一开始就已经认定是违建了,“该电梯机房未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范围内,属于违法建设行为。针对此行为,2024年4月16日,贵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已向业主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进行制止”。但是到现在却没人负责处理!?
样样精通网友:
您好,您在网络问政平台上提出的“ 违建为何不拆除”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香榭里花园18栋04、05号业主于2023年已办理有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该栋楼为天地楼,层高为四层半,业主在楼顶加高建筑为电梯机房。该电梯及机房是业主通过正规有资质的电梯公司进行建设,电梯及机房的建设并未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该电梯只是房屋使用的附属设施。该栋楼验收交房时,各户楼顶均已有砖墙分隔,不存在占用公共区域的情况。
感谢您对港北区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港市港北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