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提出的相关问题,现做如下答复:
根据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家庭,可以享受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全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广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广西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享受增加待遇等奖励扶助政策。其中非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后依法享受增加待遇扶助政策,企业人员退休后可享受每人每月参照全区上一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标准的百分之五或百分之十发放奖励金。广西扩面奖励扶助(55-59周岁)政策,符合政策的年满55岁可享受。
符合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可向户口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补助。具体事宜,欢迎致电贵港市卫生健康委咨询,联系电话0775-4586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