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缴费档次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所述的情况,原已按200元逐年缴费,需要提高缴费档次,按现行政策参保人可以补缴未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也可以提高已缴费年度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后的年度缴费总额不得超过当时年度最高缴费档次标准。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分为2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您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情况您可参照下方待遇预测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月领待遇预测
缴费档次 | 100 | 200 | 300 | 400 | 500 | 600 | 700 | 800 | |||||||||||||||||
月领金额 | 183 | 196 | 210 | 224 | 239 | 252 | 266 | 283 | |||||||||||||||||
缴费档次 | 900 | 1000 | 1500 | 2000 | 3000 | 4000 | 5000 | 6000 | |||||||||||||||||
月领金额 | 298 | 315 | 383 | 451 | 581 | 710 | 840 | 969 |
此表按基础养老金166元进行测算,具体领取金额以最终领取待遇为准。
如要参保缴费提档,请携带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和特殊群体的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办理提档登记手续,并到税务部门或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的补贴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的资金、个人账户资金运营或存款利息收入统一划入个人账户,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具体业务办理可咨询所辖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
咨询电话:港北区社保中心 0775-4578489
港南区社保中心 0775-4259195
覃塘区社保中心 0775-4720701
桂平市社保中心 0775-3368732
平南县社保中心 0775-7830166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