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牌电动车

  • 提问人:加载中
  • 受理单位:平南公安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5-03-19 11:03
  • 想问一下18年购买上的绿牌的电动车还能继续上路行驶吗,是否需要重新上牌

平南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5-03-21 08:03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平南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5-03-25 12:03

  • 民同志!您好:

        您反映关于绿牌电动车”问题已收悉,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登记取得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号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三年,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计算;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号牌、行驶证。

    不明之处,请联系平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咨询,联系电话:0775-7816140。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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