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离户口

  • 提问人:荷城青年
  • 受理单位:公安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5-03-20 17:03
  • 本人户口在桂平,是和家人一个户口本的。现在本人已结婚了,想办理一个独立户口,可以在贵港办理吗,还是要回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5-03-24 09:03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公安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5-03-25 11:03

  • 网民朋友:

        您好,根据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分户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公民已年满十八周岁(含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相对独立生活空间,因婚姻状况发生变化、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分割等需要分户的,经户主同意后,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户口簿;

        (二)本人和户主的居民身份证;

        (三)以婚姻状况发生变化为由申请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以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分割为由申请的,提交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分割声明。

        对以下情形的分户申请,公安派出所不予受理:

        (一)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夫妻之间的分户申请;

        (三)居住在已列入房屋征收公告确定的房屋征收范围或者土地征收公告确定的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分户申请;

         四)户籍地址为虚拟地址的分户申请。

        不尽事宜可拨打桂平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大队电话077-338485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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