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建议

  • 提问人:RXSM0775
  • 受理单位:交警支队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5-10-17 18:10
  • 在最近的出行中,发现在贵港市城区设置有红绿灯的路口,电动自行车利用左转绿灯逆行至对向人行安全岛等待直行绿灯”的行为十分严重,是一种普遍存在且具有极高安全隐患的交通乱象。这种行为不仅违法,而且将自己和他人置于极大的危险之中。 一、 具体违反的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 二、 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 1. 形成多重交叉冲突点: · 与对向左转车辆冲突: 当电动自行车逆行进入路口时,对向的左转车辆(尤其是大型车辆存在内轮差和视觉盲区)的驾驶员预期是正常左转,很难预料到会有车辆从自己行驶路径的右侧逆向驶来,极易发生正面碰撞或侧面刮擦。 · 与同向直行车辆冲突: 在逆行驶向安全岛的过程中,会与正常同向直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形成交叉,干扰正常车流。 · 在安全岛处造成拥堵和混乱: 狭小的安全岛本是为行人设计的,大量电动自行车聚集会挤占行人空间,且从安全岛再次启动时,可能与正常通行的行人、右转车辆发生冲突。 2. 违反所有道路使用者的预期: · 交通规则的核心是建立“预期”。所有驾驶员、骑行者和行人都基于“右侧通行”和“信号灯指示”来预判他人的行为。逆行行为完全打破了这种预期,使得其他守法者措手不及,反应时间极短,事故概率激增。 3. 驾驶员视野盲区与反应不及: · 机动车驾驶员在路口的主要注意力集中在正前方、侧前方以及A柱遮挡的区域,对于从自己车流尾部方向逆向“窜出”的电动自行车,很难及时发现。 4. 削弱安全岛的保护作用: · 安全岛(二次过街设施)本是为行人提供中途庇护、分批过马路的的安全区域。电动自行车的闯入和停留,不仅使其失去原有功能,反而变成了一个危险的交通“乱源”。 三、执法与管理建议 1.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 在交通高峰时段,于此类乱象高发的路口部署警力或交通协管员,对逆行电动自行车进行现场纠正和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可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 利用路口电子警察进行抓拍,探索对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的非现场执法模式。 2. 加强外卖、快递等重点行业管理: · 此类乱象在外卖、快递骑手中尤为常见。交管部门应与企业建立联动机制,将交通违法情况与骑手的业绩、评级挂钩,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和安全教育。

交警支队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5-10-20 09:10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交警支队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5-10-28 08:10

  •        网友所反映的“交通管理意见”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网友提及的“电动车逆行至对向人行安全岛”等问题,精准指出了当前交通治理的重点,与我单位的工作方向一致。今年以来,我单位已将持续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特别是在早晚高峰时段,在辖区各路口部署警力进行管理,对逆行至对向人行安全岛、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行为进行现场查处和教育。下一步,我单位将强化高峰早晚时段现场管控,常态化部署警力现场纠正电动车逆行至对向人行安全岛、闯红灯等行为,引导车辆规范通行。同时,持续推进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行动,对逆行、不按信号灯通行等行为,依法予以警告或罚款,并利用电警加大非机动车违法行为非现场执法力度,提升管控覆盖面。

           感谢网友对交通安全的关注和支持。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非常满意: 0      满意:0      基本满意:0      不满意:0     

网友评论

发布评论


  • 版权所有:贵港日报社 贵港市网信办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技术支持:贵港新闻网管理中心
  • 桂ICP备1200372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510820090001     贵公网安备4508020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