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明珠御景凯悦国际二期问题

  • 提问人:正能量8
  • 受理单位:桂平住建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25-10-31 09:10
  • 桂平市明珠御景凯悦国际二期问题 已回复2025-10-24 本人2025.10.19问政:桂平明珠御景(凯悦国际)小区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大面积赠送诱导业主买房,并在业主正常流程收房入住后,二次要求业主补交所谓的面积差款!实际上收房时双方已经确认定房屋的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业主也按合同补交了超出部分的款项,现又发函威胁二期所有业主交数万元血汗钱,让600多户业主生活工作都受到巨大影响,对干开发商的恶霸行为,严重影响地方稳定,希望政府有关部门核查,还小区业主一个公道,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和长治久安。桂平市住建局2025.10.23回复: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桂平市住建局已经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现答复如下:1、关于购房面积差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有面积差异处理方式,开发商与购房人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多退少补。建议双方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2、由于该问题是属于民事纠纷,如有异议,建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针对以上单位的回复本人认为这份回复是典型的"程序正确但解决乏力",回避了业主诉求的核心,未能发挥政府监管部门应有的作用。1.完全回避了核心诉求:"涉嫌虚假宣传"。业主投诉的重点不仅是"二次收费",更是开发商涉嫌用"大面积赠送"进行虚假宣传,诱导购房。这是一个可能涉及《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违法违规行为,而不仅仅是合同纠纷。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此有明确的监管和查处责任。回复中对这个关键指控只字未提,没有说明是否对此进行了调查,这是最大的失职。2.对"二次收费"的合理性未做任何调查说明。回复只是机械地重复"按合同多退少补",但并没有去核实: 第一次收房时,面积差业主已经依据合同结清!开发商"二次收费"的依据是什么?合法与否?是新的测绘报告?还是开发商单方面的行为?这次收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简单地让群众自己去"协商",等于将600多户业主置于与强势开发商的弱势博弈中,实质上是推诿责任。该答复在狭义的法律程序上没有错误,但在履行政府监管职责、积极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实质性化解矛盾方面是不及格的。它是一份"正确的废话",未能触及问题本质!请上级部门再次核查回复群众诉求! 受理时间:2025-10-24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回复时间:2025-10-30 网友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桂平市住建局已经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赠送大面积诱导业主购房问题 经核查,凯悦国际二期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已于2018年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根据该方案的规定,凯悦国际二期的飘窗不计算入建筑面积,购房人不需支付房款,且经技术处理后可作住宅使用,故此属赠送面积,开发商据此进行商品房销售宣传是有依据的。2020年11月,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规定套房飘窗面积必须计算入套房建筑面积,因此导致凯悦国际二期项目的套房飘窗面积在规划验收时必须计算入套房建筑面积,从而产生了建筑面积差异,项目容积率增加,开发商因此需要补缴相关费用给政府。开发商据此将因政策调整而引起变化的套房面积告知业主并提出补缴面积差异款项,属于开发商的事后决定,不属虚假宣传赠送大面积诱导业主购房行为。 二、关于二次要求补缴面积差款项问题 开发商在购房人已经履行购房合同约定的义务后二次提出补缴套房面积差异房款,属于开发商单方的民事行为,购房人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对于开发商这一行为,桂平市住建局已约谈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妥善处理,以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对上述一、的回复,本人提前疑问:1,贵部门确认开发商飘窗不属违规,是2020年11月政策改变将飘窗纳入建筑面积增容,请问贵单位,开发商明知2020年11月新政策改变要将飘窗纳入建筑面积,后续售卖房屋还以赠送宣传涉嫌虚假诱导否(本人2022年11月购房)?2,实测面积发生时间发生在什么时间?本人2023年12月经开发商通知依合同收房,开发商给出了0.1方的实测面积差数据,本人也进行面积补款。开发商此数据是否为涉嫌造假欺骗?请贵部门继续回复处理!

桂平住建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25-10-31 17:10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桂平住建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5-11-04 16:11

  •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桂平市住建局已经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现答复如下:1、关于购房面积差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有面积差异处理方式,开发商与购房人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多退少补。建议双方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2、由于该问题是属于民事纠纷,如有异议,建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3、关于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赠送大面积诱导业主购房问题 经核查,凯悦国际二期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已于2018年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根据该方案的规定,凯悦国际二期的飘窗不计算入建筑面积,购房人不需支付房款,且经技术处理后可作住宅使用,故此属赠送面积,开发商据此进行商品房销售宣传是有依据的。2020年11月,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规定套房飘窗面积必须计算入套房建筑面积,因此导致凯悦国际二期

    项目的套房飘窗面积在规划验收时必须计算入套房建筑面积,从而产生了建筑面积差异,项目容积率增加,开发商因此需要补缴相关费用给政府。开发商据此将因政策调整而引起变化的套房面积告知业主并提出补缴面积差异款项,属于开发商的事后决定,不属虚假宣传赠送大面积诱导业主购房行为。 4、关于二次要求补缴面积差款项问题 开发商在购房人已经履行购房合同约定的义务后二次提出补缴套房面积差异房款,属于开发商单方的民事行为,购房人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对于开发商这一行为,桂平市住建局已约谈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妥善处理,以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涉及规划核实及房屋测量等内容,这些问题不属我局职责管理范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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