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镇政府领导,现咨询两个问题:
一、我已故伯父梁壮同属抗美援朝时服役军人,退役后政府安排了村里(乐雅村浊水屯)一块宅居地供其建起了房子,我伯母仍健在,伯母及其子女户口均不在村里,现伯父的房子已破烂不堪,请问我伯父的房子是否可以拆除重建,以供伯母在村中定居颐养天年?如果可以,流程如何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二、我母亲户口仍在村里,村中唯一房子由于年久失修已部分倒塌,是否可以拆除重建?如果可以,流程如何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