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问题

  • 提问人:jessmet
  • 受理单位:港北税务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18-07-20 21:07
  • 贵港市志公教育培训机构没有给缴费的学员开发票,有偷税漏税的行为。希望有关部门能调查一下此类不规范的培训教育机构,整治一下社会不良的风气。

港北税务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18-07-24 16:07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港北税务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18-07-30 10:07

  •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反馈情况,我局管户广西南宁志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存在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风险。2018年7月26日我局派人对该公司进行实地核查。

    广西南宁志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经营范围:接受隶属公司委托开展经营以下业务:考试方法技巧辅导咨询,教育发展研究、推广服务,教育信息咨询,学生素质教育咨询,家庭教育辅导咨询,家庭服务,翻译服务,礼仪服务,会议会展服务;销售:工艺品、办公用品、文体用品。

    经核查,该公司目前主要负责招生业务,从事志公品牌的推广、上门学员的接待等工作,由总公司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并负责授课咨询、确认收入、开据发票或收据并申报纳税。

    因此该分公司主要开展志公教育品牌的市场推广,具体授课咨询是由总公司负责,并由总公司开票申报纳税,暂未发现该分公司存在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情况。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

                                 2018年7月30日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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