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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问政公告

  • 发布时间:2015-11-10
  • 网络问政是党委、政府听取民声、汇聚民智、推进民主决策和依法治国的重要渠道,也是党委、政府联系社会、服务群众、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的运行和管理,确保问政办理工作规范及时、运转协调、监管有力,本着公信、高效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络问政的原则

    (一)实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二)实行公开、便民原则;

    (三)实行前台受理、后台办理、及时反馈原则。

    二、网络问政受理内容

    (一)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公开政务信息,听取网民呼声,接受网民监督;

    (三)部门主动设置议题,向网民征求意见和建议;

    (四)网民对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

    (五)网民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真实反映和合理诉求;

    (六)其他问题。

    三、网络问政不予受理的内容

    (一)咨询或投诉内容表述不清,无从调查或回复的;

    (二)信访部门正在办理或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

    (三)内容相同、相近的问题已得到处理的;

    (四)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五)已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

    对于不予受理的,承办单位应网上回复不予受理的理由。

    四、回复办理要求

    根据内容、性质、缓急程度等,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办理。一般性或政策咨询方面的网民留言,由各部门直接办理。涉及多部门职能,需联合进行答复的,由受理单位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办理。需要提交党委或政府进行决策的,由受理单位报本级党委或政府审定后进行办理。

    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网民的留言,须在网民发帖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的,须在网民发帖后3个工作日内移交相关部门,并通过有效途径告知所移交的部门。属本地、本单位部门职能的问题,在10个工作日(含回应的3个工作日)内答复网友。涉及多部门职能,需协调解决的,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需要提交市人民政府进行决策的问题,在两个月内作出回复。

    五、发帖要求

    (一)为提高办事效率、明确责任,网民在发帖时,请按属地管理原则指明受理单位。
      (二)网民提出意见或建议,请列明主张和见解,并尽可能提供充分的依据或证据进行说明。

    (三)网民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方面的问题;

    (四)公众反映或投诉问题,应当注明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内容、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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