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办理变更登记的问题

  • 提问人:笑熬浆糊
  • 受理单位:自然资源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15-12-15 16:12
  • 关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办理

    变更登记的问题

     

    国土资源局领导:

    本人从他人转手得一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位于港南木松岭周围,面积为80平米。现有几个问题询问如下:

    1、根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该地是否可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将该土地使用权变更为本人?申请变更需要什么手续和流程?

    2、是否可以申请变更为国有土地使用证?申请变更需要什么流程?

    盼答复

     

     小市民

    2015.12.15

自然资源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15-12-15 18:12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自然资源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15-12-25 12:12

  • 笑熬浆糊网友:

    您好!根据您咨询提供的情况,你购买的位于港南区木松岭已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80平方米土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集体土地不允许买卖,因此无法为您办理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此复。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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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静静地围观( 2015-12-18 10:12)

  • 我看难,集体土地是不能买卖的,这个本身就违法了,集体建设用地也只能是本村集体的村民才有权申请使用,如果因改变农业户口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份额按理说是要归还村集体的,用于再分配,这样就卖了,本来就不合法了。

贵港的一片云彩( 2015-12-18 09:12)

  • 集体的土地使用证可以变更不了哟。

贵港007( 2015-12-17 10:12)

  • 应该可以变更的吧,要不然买来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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