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办理
变更登记的问题
国土资源局领导:
本人从他人转手得一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位于港南木松岭周围,面积为80平米。现有几个问题询问如下:
1、根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该地是否可以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将该土地使用权变更为本人?申请变更需要什么手续和流程?
2、是否可以申请变更为国有土地使用证?申请变更需要什么流程?
盼答复
小市民
2015.12.15
笑熬浆糊网友:
您好!根据您咨询提供的情况,你购买的位于港南区木松岭已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80平方米土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集体土地不允许买卖,因此无法为您办理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此复。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