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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问人:谢标
  • 受理单位:国安乡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18-10-23 06:10
  • 贫困户的分房。我是平南县国安乡大兴村六党屯38号的困难户,我家什么也没有得政府的照顾,现在只是我和老妈两个人相依为命的生活着,我现在怎么办?????

国安乡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18-11-05 10:11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部门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国安乡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18-11-07 08:11

  • 您好,谢谢您对我乡扶贫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经调查核实:你户家庭户口共3人(分别为户主谢标、母亲潘桂兰、大姐谢燕妮),你本人身体健康,长期外出务工。母亲潘桂兰现随三女儿居住,大姐谢燕妮外嫁江西省30多年(期间户口未迁出)。你本人外出广东省务工18年,属于长期外出居住户。你户于2015年识别为贫困户。2016年上半年,我乡发放产业扶贫物资期间,经村两委干部、挂村工作队、第一书记通知你本人回村开会、照相、签字领取物资,你本人均没有回来,也没有授权他人代领。后通过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财产检索,对照行业部分数据并再核实确认,发现你户存在有八有一票否决情形,并且不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根据《自治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的文件规定,你属于文件规定的长期外出三年以上一票否决情形,经村两委干部、挂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民代表于2017年8月10日开会评议一致通过,并报乡、县扶贫办剔除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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