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内非法放养白鸽

  • 提问人:tan9763
  • 受理单位:港北城市管理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18-11-19 14:11
  • 小江社区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住宅小区有人公开放养白鸽,到处排放粪便,严重污染环境卫生,给居民生活造成困扰。请严格执行广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尽快给予处理,还城市一个干净整洁的生活环境!

港北城市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18-11-20 15:11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港北城市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18-11-23 17:11

  • 网友“tan9763”: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小江社区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住宅小区有人公开放养白鸽,到处排放粪便,严重污染环境卫生”的情况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现场核实,该位置位于水产畜牧兽医局住宅小区不属于城市道路,尚未移交市政部门监管。该小区生活设施都是由该居民生活区内的社区街道负责。我局职能是对城市主要道路的市容市貌和由市政部门养护的道路进行监管。

    建议市民群众向社区街道办反映进行处理,感谢市民群众对市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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