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公共通道

  • 提问人:123456
  • 受理单位:港北城市管理局
  • 状态:已回复
  • 提问时间:2019-01-18 10:01
  • 金港大道高铁路口附近有单位圈公共通道作为私用,严重影响交通。希望有关单位出面处理。

港北城市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受理时间:2019-01-21 08:01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港北城市管理局网络发言人

回复时间:2019-01-25 16:01

  • 网友“123456”: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金港大道高铁路口附近的某单位私自圈地(公共通道)占为私用,严重影响交通、路人”的情况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局市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到投诉点进行调查核实。市民反映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贵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以下简称边检站)。经与边检站确认,边检站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在不阻碍行人、非机动车辆通行的前提下,在其营门管辖范围依法依规设置防护措施,防止大型施工车辆、社会车辆冲击营区,发生交通事故。

    感谢市民群众对市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该部门已经在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实名认证,发言代表该部门立场,请网友对部门回复进行评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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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123456( 2019-02-21 10:02)

  • 哪个单位门口不是车水马龙?市政府,区政府,市公安局,各个分局,各个派出所,各个政府重要部门的门口,难道他们不怕社会车辆冲击自己管辖的辖区,在自己的辖区内发生交通事故?是不是应该都像边检一样设置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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